將純凈的蒸餾水注入比色皿中,把其中吸收最小的比色皿的吸光度置為零,并以此為基準,測出其它比色皿的相對吸光度。測定比色液時,應將其吸光度減去比色皿的吸光度。同一組比色皿相互間的差異應小于測定誤差,在測定同一溶液時,吸光度差值應小于0.5% ,否則應對差值進行校正。
比色皿的光程長度也需校正,校正時可將吸光度約為0.4的溶液分別注入校正皿和具有準確光程長度的標準比色皿中,測定吸光度。以標準比色皿的吸光度為1.00,求出校正比色皿吸光度的相對值作為該比色皿的校正系數。測定比色液時,可將所測得的吸光度乘以該皿的校正系數以得到實際吸光度值。
使用時注意事項
1.拿取比色皿時,只能用手指接觸兩側的毛玻璃,避免接觸光學面。
2.不得將光學面與硬物或臟物接觸。盛裝溶液時,高度為比色皿的2/3處即可,光學面如有殘液可先用濾紙輕輕吸附,然后再用鏡頭紙或絲綢擦拭。
3.凡含有腐蝕玻璃的物質的溶液,不得長期盛放在比色皿中。
4.比色皿在使用后,應立即用水沖洗干凈。必要時可用1∶1的鹽酸浸泡,后用水洗干凈。
5.不能將比色皿放在火焰或電爐上進行加熱或干燥箱內烘烤。
6.使用前將比色皿在2%的硝酸溶液中浸泡24小時,然后用水,蒸餾水依次沖洗干凈,擦干。
7.比色前將各個比色皿中裝入蒸餾水,在比色波長下進行比較,誤差在±0.001吸光度以內的比色皿選出4-8個進行比色測定,可避免因比色皿差異造成測量誤差.
8.比色皿中的液體,應沿毛面傾斜,慢慢倒掉,不要將比色皿翻轉,直接口向下放在干凈的濾紙上吸干剩余液,然后用蒸餾水沖洗比色皿內部倒掉(操作同上)避免液體外流,使第2次測量時不用擦拭比色皿,不致因擦拭帶來的誤差。